轉知外交部代辦「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」(標案案號:MOFA114040CE),業與「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簽署共同供應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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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助理員
張貼日期: 2025-06-13 15:3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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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外交部114年6月12日外秘購字第114350207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旨揭共同供應契約之履約期限自本(114)年6月21日起至115年6月20日止,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「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」第7條規定,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之共同供應契約-意外事故保險類商品(網址:http://web.pcc.gov.tw), 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參用,據以辦理投保事宜。 |
三、 |
請於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後,或有訂購相關問題,逕洽旨揭廠商聯絡人邱小姐(電話:02-25075335分機879、電子信箱:skiad2@skinsurance.com.tw)、陳小姐(分機471)、林小姐(分機438)或羅小姐(分機461);其他履約問題則可洽詢外交部秘書處蔡昀芳小姐(電話:02-23482676;電子信箱:ttt-yfcai@mofa.gov.tw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