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9-11 14:48:44 點閱:32
說明:
一、依「藝術教育法」第8條規定,高中以下學校得設立藝術才能班,就具藝術才能學生之能力、性向及興趣,輔導其適當發展,為我國藝術教育及人才培育奠定基礎,備受各界重視。
二、誠摯邀請年滿6歲至18歲的青年學子,於A3、B4或八開圖畫紙上繪出「我的家園」,創作風格、媒材不拘。投稿作品請於114年10月10日寄出(郵戳為憑),收件地址為本會臺北辦公室(1064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88號6樓之一)。
四、為鼓勵參與,投稿者將收到參加證書(電子檔傳送),爭取得獎殊榮(各年級都有機會獲獎,獎數預估為投稿數1成以上),預計明年(115)4月公告得獎名單,並規劃明年下半年於適當地點擇優辦理展覽,敬請期待。
五、詳細比賽資訊、報名辦法與規則,近年國際得獎畫作等,請參見活動網站:http://www.eqpf.org/inmyhomeland。活動報名表、宣傳海報EDM等,詳如附件,敬請協助鼓勵藝術才能班學生踴躍參與,不勝感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