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部分條文及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第九條、第十九條、第二十四條,業經交通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以交運字11450184171號、台內警字1150870023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5年1月1日施行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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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生活教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1-09 10:3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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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
依據交通部115年1月2日交運字第11450184174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檢送上開號函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、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)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