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

轉知: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「第17屆全國原住民族兒童繪畫創作比賽」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資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07-08 11:37:44 點閱: 143 (1212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校內收件時間 :10/5(一)~10/12(一)

二、收件地點 : 輔導室 ( 10/12截止逾時不候 )

三、參賽資格:就讀國內公私立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等在學之原住民籍學生。 四、比賽組別:按以下八組分別評審敘獎

1.幼兒組:共一組

2.國小一至六年級組:各年級一組,共六組

3.國中組:共一組

四、參賽作品形式及規格: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(39cm×54cm)平面作

品送件,繪畫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、水彩、彩色筆、粉蠟筆或版畫、貼畫

等,不可使用電腦合成作畫方式。

五、表現主題:生命的感動

以原住民部落人物、景觀、自然生態、傳統祭儀、文化活動、部落建築等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意涵之人、事、地、物相關為主軸。作品題名得由創作者自訂。溶入個人對部落之感情,表現出個人對原住民族具有特殊文化生命之意涵與情感。

注意事項:

一、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,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。

二、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且同意無償授權原民會非營利使用所有權利, 並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,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至於涉及 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,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(得 獎作品專輯除外)。

三、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展覽、攝影、出版 及代表參賽、製作教材、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覽、下載使用。

四、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,如屬臨摩、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、 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,不得參賽,違者取消入選資格。

五、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計畫各項規定之情事者,經查證屬實,雖得獎亦得取 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得獎獎學金及獎狀。

六、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計畫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,並以電腦打字或 正楷詳實填寫各欄,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,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。

七、 參賽作品標籤內參賽學生族名與方言別欄位,有族名者敬請填入學生族名 (無者填無),該族籍有方言別者,亦敬請填入該族之方言別(無者填無)。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