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釋示公立中小學教師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,其年資採計提敘疑義一案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助理員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0-01 13:46:00  點閱:967
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88988號函及同年9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96807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教師待遇條例(下稱待遇條例)第11條第2項規定:「私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時,依下列規定敘定薪級:一、中小學教師按其初任教師之學歷依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起敘,並依第9條第1項、第3項及第4項規定提敘薪級;其已取得較高學歷者,並依前條規定辦理改敘。……」復依同條例第10條規定,取得較高學歷者辦理改敘,應受所聘職務等級最高本薪之限制。
三、 揆待遇條例第11條第2項第1款之立法意旨,係因依待遇條例施行前規定核敘薪級,可能衍生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以下簡稱中小學)教師轉任公立中小學教師時,於公立學校所敘薪級低於原私立學校所敘薪級之不合理情形,爰制定該規定,俾令公立學校敘薪結果與原私立學校敘薪結果一致,並未限制依該款規定核敘薪級時,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及依較高學歷辦理改敘之先後順序。該款規定先敘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事項,再敘寫取得較高學歷者得依規定改敘,係因私立中小學教師轉任公立中小學教師並非均取得較高學歷之故。綜上,私立中小學教師轉任公立中小學教師,並取得較高學歷者,其依待遇條例第11條第2項第1款規定核敘薪級時,如因受所聘職務等級最高本薪之限制,致其所敘薪級低於私立中小學最後在職時敘定有案薪級者,得先依較高學歷改敘,再依同條例第9條規定採計職前年資。
四、 前開教育部之釋示,係闡明法規之原意,固應自法規施行日(104年12月27日)起有其適用。爰為維護教師權益,如有符合下列情形,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向人事室提出證明文件。


附件下載
近月內熱門公告
  • 2025-09-15 381
      忠孝國小114年度校園流感疫苗接種意願書線上系統簽署(系統於9/26...
  • 2025-09-16 291
    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親職教育講座錄取名單
  • 2025-09-08 236
      忠孝國小114學年度國家防災日複合式防災避難疏散防救任務編組名...
  • 2025-09-03 219
      公告:114學年度第1學期班週會活動
  • 2025-09-15 211
      (9/17)彰化縣114學年度教師法律素養增能研習(北彰場)停車資訊
  • 2025-09-02 191
      賀 本校同學參加114年全國學聯盃游泳競賽榮獲佳績
  • 2025-10-01 164
      114年度忠孝教職員工資訊安全研習參考資料
  • 2025-09-05 160
      English Lyrics Challenge英語歌詞大挑戰
  • 2025-09-12 150
      轉知:2025田中央寫生繪畫比賽
  • 2025-09-24 146
      公告:彰化縣忠孝國小114學年度第1學期特色社團報名錄取未繳費學...
  • 2025-09-09 132
      豆漿盒回收步驟海報
  • 2025-09-03 125
      114/9/03-114學年度上學期-晨會報告紀錄
  • 2025-09-24 124
      賀!本校高于晴老師通過國家高等考試心理師資格
  • 2025-09-02 121
      轉知彰化縣政府『2025年9月遠傳電信優惠方案』公務員暨員眷福利...
  • 2025-09-08 119
      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
  • 2025-09-10 106
      114/9/10-114學年度上學期-晨會報告紀錄
  • 2025-09-12 102
      轉知:裕元獎2025全國兒童寫生比賽
  • 2025-09-17 102
      跨國締結姊妹校英語社團報名
  • 2025-09-02 100
      賀 本校同學參加114年彰化縣理事長盃全國跆拳道錦標賽榮獲佳績
  • 2025-09-04 94
      轉知:彰化縣縣立高中及國中、小學數位學生證已綁定為彰化縣公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