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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「僑務委員會處務規程」第五條、第十八條,業經該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2月16日以僑人一字第1131001675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4年1月1日施行一案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助理員

張貼日期: 2024-12-19 09:12:37 點閱: 303 (964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12月16日僑人一字第1131001675E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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