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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」名稱修正為「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」,並修正全文,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114年2月6日修正發布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助理員

張貼日期: 2025-02-18 13:42:29 點閱: 272 (987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檢附原函影本及修正規定(含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)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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