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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教育部公函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助理員

張貼日期: 2025-07-16 08:01:21 點閱: 490 (另開新視窗)


旨揭條文修正要點如下:

1.修正援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性騷擾防治法、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 之法規名稱及條(款)次。(修正條文第六條、第七條、第九條及第十六條之二 )

2.增訂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採計職前年資之提敘規定。(修正條文第十六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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